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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公疼孫!「免稅地」先辦贈與,可節稅
財產的傳承,對於老人家而言是一堂必修的課程,如何精準的把財產移轉給想給的人,讓分得財產的人順利取得所有權,更重要的是繳納最低的稅賦,甚至是免稅,將會是一場節稅大作戰。
如何順利的完成所有權移轉及節稅,以下個案值得參考。首先,可以將所有權人名下所登記的不動產,透過國稅局申請『財產清冊』,屆時所有權人的土地、房屋都會在財產清冊上面載明。
其次,申請相關土地的謄本及分區使用證明,確認哪些是應稅地,哪些是免稅地。應稅地的部分如果辦理買賣或是贈與,可能會有增值稅及贈與稅必須繳納,或許可以先按兵不動,等以後再說。
如果是公共設施保留地或是農地農用的土地,就可以提前辦理,讓所有權人免稅的情況下,先行過戶給兒女甚至是孫子女們。
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分享案例指出,個案中阿公希望把名下的土地給長孫,經過阿公名下國稅局開立的財產清冊發現,其他有2筆農地、3筆公共設施保留地,如果贈與給長孫,免增值稅及不課徵贈與稅,更厲害的是,未來長孫出售該不動產時依照新制房地合一稅(即所得稅法4-5條的規定),免課徵房地合一稅,所以現在辦理和未來繼承登記結果都一樣完全免稅。
因為長孫非第一順位繼承人,沒有繼承權,只能透過遺囑辦理,所以會有特留分的困擾。但是,生前贈與沒有特留分的問題,是遺囑所無法達成的效果。
『未雨綢繆,笨鳥先飛』,免稅土地有其節稅的神奇功效。對於家中的長者,有空時幫他們「財產健檢」,或許有意想不到的節稅效果。